信访立法可行性研究启动

时间:11-13来源:南方都市报

   

     面对中国信访面临的困境,南都记者了解到,国家信访局目前已启动信访立法的可行性研究;国内多位信访基层工作人员和研究信访的专家也指出,破解信访困局,亟须制定《信访法》。

 

  早在2008年12月,国家信访局就曾邀请上百名专家和信访部门负责人组织过一次理论研讨会,认为信访立法有助于规范和解决信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今年4月,承担该项课题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信访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和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举办“信访立法可行性座谈会”,会上,北京、四川、陕西等9个省市十余位省级信访局局长和领导普遍反映,1995年颁行、2005年修改至今的信访条例,其制度规范略显陈旧,已无法满足信访工作现实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非法访”等诸多严重问题。座谈会认为,信访立法是可行的,并强调在未来的信访法中,应明确信访的定位、职责和权限、调整范围、运转程序、体制机制以及信访工作者及信访行为人的责任认定等内容。

 

  此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红特别撰文指出,现有信访制度被异化,亟须制定信访法以破解困局,从法律角度界定“有理访”和“无理访”,为各级信访部门和信访群众提供明确、权威的规范,同时对屡教不改的无理上访者,也应坚决依法处置,让“无理访”没有市场。 南都记者 彭美 发自北京

 

http://news.sina.com.cn/c/2013-11-12/0500286834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