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11日电(记者谭元斌 俞俭)地方政府欠债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10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的第六届中国金融与投资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说,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截然不同,舆论将二者混为一谈扩大了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广义的,它包括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固有债务,前者是地方政府必须无条件偿还的债务,后者是地方政府负连带责任的债务,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刘尚希说,舆论聚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其实并不能真实反映地方政府负债情况,因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债务,地方政府对这部分债务只负连带责任。
刘尚希说,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混为一谈不是在防范风险,而是在扩大风险。“有意无意地把地方政府性债务说成是地方政府债务,实际上是把应当由债权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转嫁到地方政府身上了。”这样会刺激一些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盲目地向地方政府放贷,从而扩大风险。
一段时间以来,网民批评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唯GDP论,大肆举债,遍地开挖。刘尚希说,地方政府欠债有其历史背景。2008年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时,我国对风险控制模式进行了调整,较之1998年,地方政府在风险应对中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导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迅速增加,地方政府性债务迅速扩大。同时,我国经济发展已由过去的公有化带动转为现在的城镇化带动,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组合在一起,形成各种投融资平台作为杠杆进行融资,也导致地方政府性债务扩大。“简单地骂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为了GDP是远远不够的。”
2011年,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达到10.7万亿元。刘尚希说,虽然2012年的审计结果尚未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要比2011年多。如此庞大的债务对于经济运行是否安全?在此次论坛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唐文进说,研究表明政府债务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偏正面的,并且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可以打消方方面面的疑虑。”
刘尚希说,解决地方政府欠债问题的根本在于推动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地方层面的政策性金融。“国家这么大,中央政府的政策性金融只能解决全国性的问题,应当有地方层面的政策性金融。只有国家政策性金融和地方政策性金融彼此分工密切配合,政府投融资才能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完)
http://www.hb.xinhuanet.com/2013-11/12/c_1181083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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