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李凤琦 马嘉俊)4月6日晚19:00,我校文泰楼模拟法庭(一)可谓是人山人海。即将在这里举行的是一场大型的公益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兵教授带来的《谁掌握最高法院——人民司法史的一种解读》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的斯伟江律师带来的《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及其走向》吸引了来自武汉地区众多高校的学子前往我校听取讲座。很多同学更是在下午三点的时候就抢先前来占座,足见同学们对两位老师激情讲座的期待与热情。
节目一开场,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陈少文作为主持人,他首先感激了在场前来听取讲座的全体同学,感谢他们对法律的执着和追求。另外,作为我校的毕业生,他也表达了自己对母校的怀念和眷恋。一番寒暄之后,讲座正式开始,主讲人何兵教授首先带我们追溯历史 ,回归到清朝预备立宪时代的中国司法实况,从沈钧儒的司法改革主张,慢慢的沿着历史的发展轨迹细细陈述着司法改革中的重大转折。随着中国政治的发展,我国司法改革也在不断地变化和进展,从董必武到习仲勋,再到谢觉哉,我们听到了司法改革中人民的呼声,办人民法院,就是人民要怎么办就怎么办。虽然,在大跃进时期,我们的司法体制遭遇到了一些创伤,做过很多傻事,但是,这并不会阻止中国司法改革发展的脚步。然而,就在发展中,何教授也看出了问题,他仔细剖析了各个时间段的司法改革的缺点与弊病,针砭时弊,引经据典。在案例中,发现问题,在思考中,提出观点。最后,何教授的言论与观点获得了在场同学的一致好评,我们希望,中国的司法改革不是一种形式上发展进步,更不是一件挂羊头卖狗肉的号召。
随即,斯伟江律师带来了他自己对于中国司法改革的看法和希冀。首先,斯律师根据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提出了自己发现的中国司法界存在的一些政治上和形式上的弊端,他认为,中国司法界的地方司法化,限制了法院的权利 ,使得司法无条件的服从了地方政府,这无疑给司法的纯洁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酒桌得拨款的政治干预也进一步阻碍了司法的独立发展。另外,制衡的形式化使得我国的司法并没有完全的独立性,难以从权势和金钱中脱身。并且,司法人员的庸腐化进一步降低了司法审判的质量。检察院诉讼选择化和办案刑讯化则是司法发展中,最为棘手的形式阻碍。最终,斯教授针对这些严重的司法发展弊病,提出了自己的解决观点,就是,司法发展要由原来的“定于一”,变为“定于三”,给司法充足的自我发展空间和支持,这样才能让司法改革不是在原地打转,而是大步前进。
听完两位主讲人的精彩言论之后,来自武汉大学的秦前红教授和我校的胡弘弘教授都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刚才的演讲进行了细致的点评。最后,此次演讲也给在场同学们一个陈述自我的机会,两位主将人根据抽签挑选了六位同学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他们精彩的言论和犀利的点评又一次获得了在场同学雷鸣般的掌声。至此,本次讲座正式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