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齐聚首 聚焦《土地管理法》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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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记者 张媛) 12月20日晚上7点半,第17期南湖论坛如期举行,专家们齐聚文泰模拟法庭一,就《土地管理法》及其修订各抒己见。此次活动由我校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办,参加的嘉宾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教授、我校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华南农业大学经管院院长罗必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丁关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彭真明教授、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员韩松教授、我校工商学院张光宏教授、我校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高飞副教授。 论坛由陈小君校长主持,在陈校长的邀请下,刘守英教授介绍了《土地管理法》修订的背景及其内容,刘教授从98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开始介绍了法律修订的背景,并将17届三中全会与11届三中全会进行了对比,从多个方面进行阐述,并提出土地管理制度产权清晰的原则。 陈校长对刘教授的发言进行简单的总结之后,罗必良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强调要关心主体的权益,提出如何体现农民权益、谁代表农民说话、农民的权益如何表达等一系列问题。然后,丁关良教授对修正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所有权主体及范围的客观界定存在一定的问题,他建议将其改为农民集体土地依法属农民主体所有,但依法属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除外。接下来,王景新教授根据自己实地调研的经验,提出了我国土地管理中的问题,如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等。刘俊教授则就征地制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结合重庆调研的实例提出了建议,而彭真明教授认为农民的权益保护并无实质性的进步,城乡分制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张光宏教授提出土地调查中如何获得真实信息资料的问题,他幽默的说:“管理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意思是管理部门首先要加强自律。
在学者们发表看法后同学们都踊跃的提出了疑问,其中一位同学提出对农民的补偿会不会转嫁到房价,使房价上升。刘守英教授先分析了土地价格与房价的联系,他建议调整供地结构增加居住用地的比重。
9点半,论坛持续了两个小时后在同学们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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