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教学影响学生,用学术影响社会 ——访“中达环境法学者”高利红教授

时间:11-18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近日,由台达集团主办,法学院、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承办的2023年“中达环境法论坛”在学校召开。我校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院长高利红教授荣膺2023年“中达环境法学者”。

获奖理由:高利红教授从事环境法教学与科研逾30年,成就斐然。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等方面,有可观的成果。多年来,她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环境法人才,为我国环境法人才队伍的成长做出了相当成绩;她发表了大量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和专著,为我国环境法学知识体系贡献了智慧;她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环境立法,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带来了明显进步;她倾注心力开展学科建设,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的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她严谨的学术作风,宽广、深厚的学术视野,以及丰富的环境法教学科研实践,在我国环境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符合“中达环境法学者”的条件要求。

高利红教授荣获2023年“中达环境法学者”,副校长邹进文教授()、台达集团北京首席代表王铭义先生颁奖()

高利红教授荣膺2023年“中达环境法学者”,这是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发展史上的又一标志性成果。对此,校报对高利红教授进行了专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高老师,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我们的专访。据我们了解,您是1988年进入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本科毕业后便留校任教,而后在武汉大学深造,并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所以,您能具体分享一下您的求学及工作经历吗?

高利红(以下简称“高”):我高中就读于河南洛阳的孟津一中,在这个阶段,对我影响较深的是我们的老校长——王宗都。“埋下头去读书,抬起头来做人”是他对我们的谆谆教诲。这句话不仅刻在了学校的墙面上,更深深地刻进了我的心中。它不仅是一个校训,更是促使我不断前进的动力。我始终很感念老校长,他不仅激励我们认真读书,更要求我们要抬起头来做人,不媚上亦不欺下。

1985年,父亲送我去读高中时,坚定地说:“我女儿将来就是要上中南政法学院的。”父亲他理解我、欣赏我,知道我爱打抱不平、正义感强。所以让我选择法学,非常契合我性格的专业。1988年,我如愿考入原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系。1992年本科毕业,因为机缘巧合以及对学术的热爱,我决定留校任教。

留校之初,我所教的第一批学生是90级本科生。当时的我和他们年纪相差不大,所以学生不喜欢称我为高老师,更愿意叫我“红姐”。我起初教授的课程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当时,环境法只是选修课,只有吕忠梅老师一人授课,压力较大。鉴于此种情况学校就安排我开始讲授环境法。由于没有成型的教材,所以备课任务很繁重。我们无法给学生一个完整的知识框架,就需要在探索中把最前沿的理论知识带给学生,这样易把一些不太成熟的想法带到本科课堂上。但是在我看来,本科的课堂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探索欲望,让学生了解有争议的、最前沿的问题,而成熟的知识只需学生独自阅读了解即可。把大学的课堂作为一个开放讨论的思想空间,引导学生发挥个人想象力,找到自己人生的定位,进而寻找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这才是高校教师应该承担的责任。

教授环境法课后,为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我从1996年起开始在武汉大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正是在武汉大学学习的七年,让我对专业的认知愈发深刻,从而进一步强化了职业的使命感和学者的责任感。

记:您说您是个爱读书的人,阅读和思考是您最大的乐趣。大学期间,由于需要阅读的经典书籍太多,导致学生往往也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所以对于读书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高:读书是人生的一种修行,我们要静下心去感受,慢慢地去体验,进而与自我对话。犹记得我刚上大学时说过的最傲慢的一句话,亦是年少轻狂的无知妄言:等我毕业的时候,学校图书馆将对我毫无意义。虽然读完图书馆的书是不可能的,但我在大学期间成立了读书会,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阅读书籍,探讨书中的世界。

如果你想进入一个新的学科,首先要阅读其学科史,这是快速进入到一个学科的捷径。因为你可以看到一种理论的成败功过。任何理论都是时代的回音,阅读学科史有助于获得时空的纵横感,从而在整体上把握该学科,进而在这个基础上再选取真正感兴趣的片段,并深入研究下去。

学生们读书首先要读的书籍便是专业书,掌握专业知识;其次是社科类的书籍,从宏观上把握社会运作的规律;再者可以扩展到自然科学的书籍,这类书籍可以让你有更为宏阔的视野;最后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阅读文学书籍。专业书籍让你专业精湛,社会科学让你洞悉世事,文学作品让你人情练达,自然科学让你拥有更广阔的视野。

记: 2003年您从武汉大学博士毕业,当时您的毕业论文是《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在当时看来,这个选题非常大胆且超前,您为何会选择这个题目?您对法学学科又有什么见解呢?

高:我的学术研究均是偏法哲学的。我的硕士学位论文是《环境法的伦理基础》。读博时,我选择了一个更奇特的题目:《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博士论文开题,我便遇到了挫折。晚上我通过电话告诉我的导师蔡守秋老师,宁可舍弃博士学位,我也要进行这个题目的研究。得知我的决心后,我的导师也支持了我的想法。虽然在当时这个题目属于偏冷门的研究,但我的学术直觉告诉我,中国必然会走到对动物的法律地位进行研究的一天。后来,我得偿所愿,研究了这个题目并取得了优秀的答辩成绩。事后有人评论道:有的人是用头脑做学术,而高利红却是在用心做学术。她是把全身心的情感投入到学术领域里面去,而不仅仅只是停留在理性的思考层面。

法学发展至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这数千年来积累的法学知识是很庞大的。穷尽一生,我们亦无法穷尽法学知识。在我看来,法学既是人类理性的完整展开,也是人类情感的一种沉淀。我曾对学生说过,法律人是有着澎湃的激情,但我们却把激情留给了自己,把理性献给了社会。我们是在用一种非常理性的方式来展现我们对正义的永无止境的追求,对人类细致入微的关爱。我所从事的法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与我的整个人生是高度契合的,这个职业让我获得巨大幸福感,为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价值。选择法学,选择中南大,是冥冥之中的双向奔赴。

记:据我们了解,您的代表作主要有《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和《动物作为物的法律本质》等,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您的研究领域之一是动物权利。您对于近期捕杀流浪动物事件有什么见解呢?

高:最近社会上关于流浪动物的管理问题是比较热门的。对于养宠物的人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在他们看来猫猫狗狗就是他们的家人。一些比较激进的动物保护者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也要保护动物。而对于不养宠物的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小问题,甚至可能还是一个令人厌烦的小问题。

流浪的动物也是动物,它们是不能够随意捕杀的。对它们的管理,当然是有很多方法可供实施。比如给流浪动物做绝育。动物在无序的状态下,数量增加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这当然会导致社区出现管理困难。绝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流浪动物数量。再比如建立流浪动物收容站,保护和救助流浪动物,为它们提供临时住所和医疗照顾,降低社区管理难度。解决流浪动物根源——在于放生或弃养。很多大学生饲养宠物,毕业后由于无法带走,或者对宠物失去兴趣,就开始弃养动物,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做法。对于养宠物的人,我们要有相关的资格规定和责任要求。在不能够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是不能养动物的。从法律层面考虑,流浪动物的规制渠道有很多。但由于现有的法律规则还不够成熟,所以导致管理末端出现问题。如果能够进行全流程的规制,流浪动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将得到有效遏制。

记: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提升以及人们环境意识的加强,“低碳”“绿色GDP”“生态文明”等成为近年来的热门话题,新一届全国人大也把环境法典纳入立法计划。作为一名研究环境资源法的专家,您能谈谈对编撰环境法典的看法吗?

高:中国的环境法已走过无法可依的阶段,目前关于环境的法律是非常多的。由于环境法具有强烈的回应性立法特征,所以现存法律内在价值的融贯性和规范的体系化程度还不足。当然,在生态文明概念提出之后,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也相应提高了一个层次。生态文明的建设是一种文明的转型,与之对应的是工业文明。而中国实际上还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这个阶段工业化还没有彻底完成。但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正当其时,它可以作为一种新的价值来引领工业化建设,从而超越传统的工业化手段来推动中国的发展。这种新的价值引领,必须深入到法律体系的内部,而不能只是一个象征,因此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现在的某些提法象征意义、倡导意义更大,还没有能够深入到法律的具体制度里面去,这也是学术界下一步要推动的。

从全国人大的判断来说,编撰环境法典已具备条件。但从学术的准备上来看,我认为准备还不是很充分,因为还存在着大量的学术问题有待解决。尽管学术永远都存在争论,但需要有能够获得共识的成熟观点。现在环境法中某些关键问题存在较大争论,在学术上需要加大研究的力度,动员更多人参与研究。法典最大的特征就是体系化和稳定性,一旦不成熟的观点编入法典,后期修改起来就存在困难。

记:您参加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一般项目以及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在《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达环境法学者奖等多项荣誉奖励。由此可见,您的学术造诣和科研实力十分深厚,根据您的经验您认为学生应如何做好学术研究呢?做学术研究最重要的品质又是什么?

高:学术最重要的是批判和创新。没有批判就没有学术,于不疑处有疑、于众声附和处有批判,才能够有学术。此外,做学术的人还需要有包容的胸怀,学会倾听各种不同的声音,理性地展开论辩。对于学术上的创新,则需要考虑时空的交错。知识的增量是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去发力的。空间维度上,要尽可能的拓展知识面。选择不同空间单元,学术研究的对象就不一样,而空间的交错就可能会激发创新。时间维度亦是如此,你选择一个时间片段去进行研究,这种取舍的本身就已经代表了你关于学术的观点与价值取向。如果把时间与空间交错在一起,你的创新能力可能会更高。例如,我们设想孔子和埃隆·马斯克在火星相遇,他们要在火星上重建人类社会。想象重建的人类社会需要什么样的规则,他们会展开一场什么样的对话,这就是时空的交错。比较研究对于学术研究非常重要,因为比较研究实际上就是在对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对象进行研究。

作为一名学者,我认为最关键的品质是诚实。你对研究的问题到底感不感兴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实事求是。我举一个例子:我有个学生论文写作非常糟糕。我便问她:“你是不是对环境法不感兴趣?”她面无表情,不置一词。“你对环境法不感兴趣,我已经了解了。那你平时喜欢看什么东西?”学生说喜欢动漫、科幻。我继续追问“那你喜欢哪一类动漫?”答曰宫崎骏。“你能不能把宫崎骏所有动漫里面跟环境保护有关的线索梳理出来,用法律进行分析?你喜欢科幻,有没有考虑过太空垃圾怎么处理?这两个选题你回去选一个。”后来她选择了太空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并且论文写得非常好。申言之,其实每个人内在都有一个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宇宙。作为老师,我尽可能地去激发学生的学术热情。如果没有兴趣,只是为了写作、为了完成任务,那么就不可能有创新。

记:您现在担任学校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您是如何兼顾学术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您认为在高校“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我校的学科建设该如何发展?

高:不可否认的是,行政工作对于学术研究有一定的干扰。但我为什么会选择从事行政工作呢?我其实跟我的导师做过交流。我的博士生导师蔡老师认为我的基础很好,如果我没有从事行政工作,我可以在学术上有更大的贡献与成就。但我的硕士导师王曦老师曾说过,中国高等学府存在行政化比较严重的问题,只有当学者参与到行政管理中,才更利于学校对人才的培养。高校的学者参与行政工作,对学者个人而言,学术上可能会有一定损耗。但是对于学校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而言,是有好处的。因为学者参与行政的过程中,学者的学术理念与人才培养的理念能有效贯彻到学校管理中,进而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关于学科建设方面,我认为基础学科是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科发展的基石。学校应该努力把基础学科建设好,尤其是需要把哲学学科建设好。因为哲学是塑造人的思维的学科,它可以让你拥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在我们推动学科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文基础学科的建设作为一个重点。高等学府不只是要传授具体的知识,更应该开风气之先,引导社会的价值走向。在我看来,这才应该是高等学府真正的任务。与社会距离太近,就会失去批判性的视角。所以我希望学校能够与社会保持适度的距离。尽管我们作为部属高校,应该承担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如果过于热烈地拥抱政治和市场,这会导致高等学府失去批判的视角,从而也就失去价值引领的作用。

记:我们看到2020年您接受了《法制日报》(现《法治日报》)法治经纬栏目关于“生物安全”话题的采访,之后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以“战‘疫’进行时,禁食野生动物”为主题的节目采访,想问一下您疫情期间做了哪些让您觉得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高:疫情期间我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发起网络医生义诊活动。武汉当时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大量的人员无法及时就医。因此,我们在网络上延揽了国内400多名医生进行网上义诊。但这相当于在互联网上开设医院,存在非常大的风险。所以我们就联络卫生部门对每一位医生的身份进行了核实,核实之后又向卫生部门进行了报备。同时,我们还动员了大量学生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患者送药,一同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这一行动从客观上来说帮助了很多人。但我们在道德、法律、职业层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们起草了几个文件,让每个医生都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医生与患者交流时,第一段话怎么说,我们都告诉了医生。让患者知道自己是自愿接受咨询的,医生的咨询建议仅供参考。当武汉渡过疫情最严重的时期后,我们就把义诊团队整体移交给了相关部门,由他们来进行后续的管理。时至今日,我还是觉得这件事情是有一定意义的。作为发起人,我想到的第一任务是:要保护好所有愿意在网上参与咨询和帮助活动的人,让每一个医生不为自己的爱心行为而受到惩罚。

第二件事是我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有关部门提供资政建议。因为在那时我觉得有很多制度是需要改善的。中国人素来有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这不是基于生存的需要,而是基于好奇和虚荣。有的人甚至把它粉饰成为一种传统,但传统总是可以改变的。当我们人类的食物已经足够丰富时,就没有必要食用野生动物。因此,我们发起了一个行动——“六机构建议:修法禁食野生动物和伴侣动物,建立全面、长效动物防疫法律机制”。我们学校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是第一个发起单位。后来全国人大也确实出台了一个“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此外,我还写了一些其他方面的资政建议。例如关于改善我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的建议、实验室动物遗体的处理建议、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等。这就是我用自己的专业去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方式。

高利红简介:高利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环保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专家。培养硕士、博士二百余人,其教学课程获湖北省一流课程以及国家级教学奖项。在《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代表性学术作品有:《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气候诉讼的权利基础》、《环境法的价值定位》和《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一般项目以及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曾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达环境法学者奖等多项荣誉奖励。

(记者 胡兰 学生记者 王登博 刘鸿杰 郝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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