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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在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上建言献策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12-02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忠洲)1124日至25日,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共同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供学术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发来书面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甲均在开幕式上致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开幕式。

论坛共有7项主旨演讲和3个分论坛,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沿线法院、检察院,相关司法行政部门的代表嘉宾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围绕长江大保护在一天半的时间内开展深入探讨、集智共商、交流共享。

我校教师全面参与论坛的各个环节并发出长江大保护的“中南声音”。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商研究》主编姚莉,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分别担任第一分论坛“长江大保护的司法体制机制问题”和第三分论坛“长江保护法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的主持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带头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高利红,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张忠民分别在主旨报告阶段发表《长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正义进阶》和《长江流域司法保护的时空维度与结构重述》的精彩演讲。法学院教授尤明青在第一分论坛做了题为“以‘法律+科技’的环境合规路径推进长江大保护”的主题发言。法学院副院长张宝在大会集中交流环节对第三分论坛进行了总结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闭幕式并致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叶中先后致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闭幕式。论坛通过了《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提出要进一步探索构建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通过审理长江保护相关案件,大力促进长江流域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的认识。

我校高度重视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过程中,法学一流学科也一直积极作为。仅在今年,我校就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共建了双碳法治研究基地,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建湿地保护法治研究基地,并共同承办了《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共建生命长江,传承大河文明”主题边会。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将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办成常态化、国际化的大型论坛的背景下,我校将发挥好共同主办方的作用,为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作出“中南贡献”。

审核人:张宝

编辑:卓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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