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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闭幕式举行

来源: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2-06-22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付玉)第八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于6月20日上午在武汉金谷国际酒店落下帷幕。与会的专家、学者在一天半会期内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主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本届论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论坛以线上线下专题报告、分论坛交流形式进行,累计吸引55.2万人在线观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申祖武教授主持闭幕式并发表感言。他说,本届论坛是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举办的一次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的学术盛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部长张金林教授宣读本届论坛的论文评奖结果。出席论坛闭幕式的领导和嘉宾分别给获奖作者颁奖。

从左至右依次为二等奖、一等奖、三等奖颁奖现场

第八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共收到论文179篇。经过组织专家学者初审、复审、终审,共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及影响因素研究》《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中刑行衔接的实务困境及解决对策》《企业守法预期确定性与营商环境优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改革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展开与优化》《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中国路径》《检察机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践检视》《合规考察模式下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实践研究——以L市检察院办理异地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为切入点》《检察视阈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初探》《设区的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法理逻辑与规范内涵》10篇论文获一等奖;《容错纠错视野下民营企业合规不起诉之省思》《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的几个关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民营企业保护的刑法应对》《网络交易虚假评价行为的法律定性及其规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理基础研究》等20篇论文获二等奖;《完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推动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探索》《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重构与优化——基于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关系的分析》等30篇论文获得三等奖。

徐汉明教授作论坛综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作第八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综述。他说本届论坛以“习近平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为引领,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理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运行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企业合规研究、国际化营商环境重大风险挑战的法治应对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交流研讨,紧扣时代要求,是一场思想碰撞、学术交流、理论升华的对策会和智识成果交流盛宴。

徐汉明教授说,论坛收到的论文既有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阐释之作,又有关注实践经验、提供完善应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法律制度的方案设计,既有研究视角宏大、总体把握中国经验的学术佳作,又有注重完善立法操作的微观对策建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的伟大实践催生了“习近平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人民主体论、市场经济本质论、深化改革论、扩大开放论、产权平等保护论、公平竞争论、政策支持论、制度支撑论、法治保障论、政治保证论等问题,具有高屋建瓴的理论思维、遵循规律的发展思维、哲理厚重的辩证思维、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呈现出鲜明的科学性、实践性、时代性的理论品质。“习近平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新中国70年“经济和法治建设”理论、制度与实践的创新发展;是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精准判断、持续推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遵循。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范畴、价值功能等基础理论问题,有学者认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营商与法治两个维度的关系范畴,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指向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价值功能主要为平衡利益冲突、修复受损秩序、保护和激活创新潜能、引导和规范财富创造秩序,从而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社会主体的活力、构筑“清”“亲”的政商关系。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运行实效及其评估机制,与会专家展开了争鸣讨论,并提出了构建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示范创建活动。有学者认为,建立统一大市场应制定市场监管基本法,遵循开放市场、公平竞争、依法监管、效能、全面监管、包容审慎等原则。有课题组围绕司法保障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设立“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便民”“司法公开”等在内的47个考核评价方案。还有学者从营商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四个维度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围绕企业合规实践难点问题,有专家学者提出应规范合规不起诉的适用对象、启动程序、考察期限,强化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执行强制力;赋予公诉机关对企业合规案件起诉犹豫决定权、辩诉交易权、恢复免于起诉权;促进司法合规考察与行政合规监管相衔接,从而提升企业合规机制的实效。

围绕“一带一路”法治、跨境数据治理、国际化营商环境、反制裁等热点问题,与会专家提出了制定统一的自贸试验区法、推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集中统一立法模式、构建具有多元性、协调性和平衡性的涉税风险应对机制、加强主权豁免成文立法、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等富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政策建议。

本次论坛还得到了国际友人的大力支持。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江乐士博士结合香港地区的法治建设特点,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视角,提出构建法治社会的进路。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高级专家雷多博士从气候变化时代新视角,探讨法治建设合法的营商环境下联合国推动气候治理捐助者、接受者和地球母亲之间“三赢”合作机制。联合国国际反腐败研究院原院长马丁博士,从法治视角看营商环境体系的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司法政策国际中心主席德文博士,从反腐败视角看商业和法治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影响。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萨尔博士,从阿根廷视角看关税联盟和统一大市场积极作用。

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自2015年创办以来,紧跟时代潮流和热点,论坛主题从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到本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汇聚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为提升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和国家治理综合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审核人:姜公映

编辑:吴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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