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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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剑飞 学生通讯员 闵铭铭 邓韬)11月15日上午,“新发展格局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学术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承办。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周佳念副院长在致辞中提出要在司法审判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吴汉东教授在致辞中对各位来宾表示了热烈欢迎,他表示要从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出发落实知识司法保护,通过参与制订区域协定保护知识产权,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来促进国内产业创新。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曹新明主持。

研讨会共有三个专题研讨环节。第一部分专题研讨主题为“法律制定、修改与知识产权司法”,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欣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胡开忠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高级法官马秀荣以“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与建议”为题进行分享;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童海以“《民法典》实施与技术秘密审判”为题,就《民法典》如何保护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是什么、技术秘密合同条款有哪些实质性修改这三个问题进行了分享;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黄怡以“探索科技创新司保护的湖北范本路径”为主题,指出探索范本路径的关键在于明确新发展格局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关系;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二级高级法官姚兵兵以“新专利法修改条款对专利审判的影响”为主题展开分析;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谭卫东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制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代高洁以“合理使用制度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题进行了分享;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杨方程以“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冷与热”为主题就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专题研讨主题为“新格局、新业态与知识产权司法新动向”,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何华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史乃兴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刑民程序问题”为题进行分享;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杨红军以“知识产品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限度之思考”为题进行分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张书青以“网络环境下的新型不正当竞争形态”为题展开论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陈宇以“网络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为题进行介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徐小奔以“算法创作物的作品属性之辨”为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第三部分专题研讨主题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主持。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焦和平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关系立法之反思”为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雷桂森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构建与实践探索”为题讲解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基层探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许继学以“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的适用与问题分析”为题分享了武汉中院的相关案例;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庭法官、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邓旭涛以“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判赔的‘赔’与‘罚’”为题进行分享。

在研讨会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彭学龙进行了总结和致谢。在本次研讨会中,来自实务界和学术界的法官、学者们沟通了对法律修订等问题的看法,分享了最新的研究成果,为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