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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两项科研成果获最高法和最高检领导批示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06-12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法新) 5月23日,《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8期(总第8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主持研究并提交的两份咨询报告,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民作出批示。

周强院长在批示中指出,该意见具有重要的针对性和研究价值,值得研究室认真研究并致全国人大内司委参考。徐汉明教授在《关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法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中提出,依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要求,并随着中央统一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有必要修改的建议。徐汉明教授提出了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部分条款涉及7个方面的问题,并就上述问题给出了具体条文修改内容的详细建议。徐汉明教授在关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详实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曹建明检察长在批示中要求有关部门认真阅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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