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时间:01-18来源:文澜新闻网

 

 
 
    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苏展) 12月30日上午8:30,庄严的国歌在文泉楼学术报告厅奏响——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此举行。湖北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汪友元、湖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副处长乔志强等到会。吴汉东校长主持大会。
 
 
 
 
 
 
 
 
 
 
    汪友元同志代表省委组织部讲话,对我校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讲话中,汪友元同志对我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研究重点。三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
    校党委书记徐敦楷代表学校党委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回顾和总结校党委近两年的工作。主要成绩是成功举办了60周年校庆庆典;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再获突破;推行中层领导班子届期制和干部任期制;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得颇有成效;校级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做好了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体系这三个方面的工作。近期整改任务具体落实情况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密切配合下,本年度着重是抓好近期十余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上半年完成了本科专业调整、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大幅度提高、校务公开、节能降耗配套措施改造等六项整改项目。下半年以来,除少数项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外,其他整改项目均已完成或基本完成。
    二是提出明年党委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2010年,校党委工作的主要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盘点“十一五”发展规划,科学分析和系统总结“十一五”时期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成绩、经验和问题,综合落实“十一五”规划;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人文社科类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理清新时期的发展思路,遵循国家新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科学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抓紧落实全面整改任务,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为我校向高水平人文社科类研究型大学的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此,明年校党委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五项:一是支持与配合校行政,共同抓好“十一五”规划需完成目标的落实工作;二是抓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三是根据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教育部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是以筹备召开第三次党代会为契机,按照新的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党的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五是继续抓好全面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是重点谈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2008年11月,省委确定我校为全省第二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之一,是我省部属高校中唯一的省级试点单位。
    徐敦楷在报告中强调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加强理论研究,突破难点问题;认真筹备第三次党代会,扎实做好各项试点工作;注重制度建设,强化保障机制。
    杨志光副书记在会上作了纪委工作报告,对两年来我校纪委工作进行了回顾,主要是领导带头,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立足教育,常抓不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构建惩防并举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源头防腐取得明显成效;重视信访,查办案件,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基本形成。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杨志光同志们在报告中指出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中仍有不少不近人意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廉政教育效果不甚显著;有效监督措施不够得力。因此,对纪委今后听工作有如下建议:一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先导,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三是以强化监督为核心,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四是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建立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五是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努力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
    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陈明在大会上对《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进行了说明。
 
 
 
 
    分组讨论后,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第二届委员会2008-2009年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的决议。
 
小贴士:
 
关于党代会常任制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指党代表资格是常任的,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相同;二是指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即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三是指党代表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党代表大会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纽带作用。1956年9月,在党的八大上,中央首次系统地阐述了党代会的常任制问题。1988年开始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了试点,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选择一些县(市、区)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这项制度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举措。
     2008年11月,省委确定我校作为全省第二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全省三所试点高校中的唯一的部属高校。这是省委赋予我校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我校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契机。
 
高校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是知识分子汇聚之地,广大师生思想活跃、民主意识强,民主氛围素来浓厚。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思潮对高校的影响越来越直接,社会各种变化在高校的反映越来越迅速。在这一背景下,高校党委如何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推进民主治校,促进高校和谐健康发展,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和重要课题。在高校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正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进高校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和维护党员权利;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高校党组织与广大师生联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推进高校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